央视调查:“零首付”“超低首付”真的可以买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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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随着房地产政策不断调整优化,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推出了优惠政策,在一些城市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有些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推出了“零首付”和“超低首付”等操作,吸引购房者。针对这一情况,近期,全国多地包括郑州、南宁、山东等地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了风险提示。那么,“零首付”“超低首付”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零首付”购房的真相与风险

所谓“零首付”“超低首付”购房,一般是指购房者在没有预先投入首付款项或远低于政策规定的首付款比例款项的情况下,依赖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来预先垫付贷款,或者是通过虚抬房屋价格,继而从银行以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

最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和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专门针对“零首付”发布风险提示。9月以来,山东金融监管局也专门发布提示,明确指出,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为吸引购房者,推出了“零首付”购房的策略,但这种看似诱人的优惠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侵害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此后,四川银行业协会也以公约的形式,要求不得以“零首付零月供”等营销噱头误导消费者。

从17万变2万,“超低首付”的暗箱操作

今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可见“零首付”或“超低首付”,都是政策明令禁止的。那么,“零首付”“超低首付”真的可以买到房吗?

最近一段时间,在不少社交平台上,搜索“零首付买房”或者“超低首付买房”,可以发现不少相关的页面,涉及全国多个城市的楼盘。这些“零首付”“超低首付”购房是否真的存在?为了验证这些消息,记者顺着网上的介绍,以购房者的名义,对位于郑州的几个楼盘进行了走访。

按照我国现行要求,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15%、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目前大多数城市正在执行这一比例要求,北京、上海等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则为不低于20%。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从整体的金融安全考虑,银行借给购房人的钱,实际上是我们普通人存在银行的钱。如果钱收不回来,最终损害的是储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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