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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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乌兰浩特市关于解决“办证难”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分批推进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第六批4个小区(名单附后)已具备办理分户登记条件,请购房业主联系开发企业,领取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我市将陆续分批次公布小区办证名单,现将第六批次办证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办理不动产分户登记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商品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协议);

3.销售不动产发票或购房收据(开发企业提供);

4.房屋分户图(开发企业提供);

5.开发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开发企业提供)。

办理地址:

兴安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咨询电话: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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