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秀瑜
记者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为了做好物业管理行业的统计工作,该局发布了关于报送2024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9月底前完成填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如实填报,被发现弄虚作假,将作为企业不良信息,在物业服务评价中予以扣分。
2024年上半年物业管理统计报表填报对象为在深圳市有在管物业项目的独立法人,分公司或服务中心等非独立法人无需填报,由其隶属的独立法人统一填报。
从业人员列表中,各物业服务企业需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含总部人员和各物业项目人员),确保与本公司实际从业人员数量保持一致。对于物业项目上的从业人员,可以由总部经办人员统一更新,或者由总部经办人员督促物业项目经理登录其个人账号,更新在管项目从业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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