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科天景花园
文/小书童法务经理多年业委会顾问经验及多家业委会顾问经验
1991年3月22日,中国内地第一个业主委员会在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的万科天景花园宣告成立。
当时,天景花园的业主们不满电价按照商业用电来收费,纷纷找管理处投诉,但沟通效果很差。与能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代表进行协商,成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共识。经过细致的讨论与筹备,各楼栋推选出的第一届15位业委会委员召开了天景花园业主委员会成立大会,当晚王石、姚牧民等万科高层也悉数到场。
通过业委会的调解,持续了半年之久的电费纠纷迎刃而解,这种崭新的社区自治模式获得了小区居民的一致认可。此后,小区的游泳池、立体车库、外墙翻新改造、供水供电的移交及改造等,都在业委会的主导推动下顺利完成。
业委会议事制度逐渐形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讨论小区一般事项与重大事项,并公开汇报财务,业主各项诉求通过楼栋负责人带到业委会进行讨论。
1994年,深圳借鉴天景花园的模式,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将天景花园开创的“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共管模式正式纳入其中。多年来,天景花园业委会在小区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得这个有着一定楼龄的小区依然保持着良好的环境和秩序。
如今,万科天景花园仍然是一个管理较为规范、环境良好的小区。其业委会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对其他小区的业委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借鉴作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环境的变化,业委会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需要不断地适应和改进。
业维法务经理从多年的实践总发现,年轻人对小区的责任意识相对较弱,业委会换届可能会出现无人参选的情况。另外,业委会成员的专业性、利益诉求以及与物业公司、业主之间的关系等方面,也可能会引发一些矛盾和问题。
风雨四十载,万科天景花园业委会的发展历程是中国业委会发展的一个缩影,反映了业委会在社区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面临的各种情况。为了更好地发挥业委会的作用,需要政府、物业公司、业主以及业委会本身等各方共同努力,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方式,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